关于提交工作报告、QA报告和科研组研发报告的规定

关于提交工作报告、QA报告和科研组研发报告的规定

  1. 为了加强实验室科研项目管理,便于实验室及时了解科研项目进展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 各组成员于每周末向组长提交个人工作报告和个人QA报告。
  3. 各组组长负责在每月的各个周末收集,汇总形成本组工作月报和QA报告(电子版),同时整理本组的当月科研工作文档,提交本组负责老师审核。
  4. 各组负责老师最迟于次月10日将汇总的工作月报、QA报告和本组研发月报(电子版)提交给实验室资料管理员。实验室资料管理员负责汇总、整理文档存入档案,并打印装订QA报告。
  5. 工作月报、QA报告由各小组自觉提交,对于迟交者该月考核为不合格。
  6. 实验室通过工作月报、QA报告和研发月报考核各小组和组员的工作业绩,对于审核不合格的学生该月考核为不合格。
  7. 科研组研发月报由各组负责老师自觉提交,并做为实验室人员年终发放科研津贴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