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大二院
Jing Yang, yangdoctor2007@126.com, Lanzhou University Second Hospital, Lanzhou, China
Lan Zhang, zhl2526@163.com, Lanzhou University Second... read more
实验室公约
为了更好地管理实验室日常事务,提高师生的素养,营造良好的学习、科研氛围,构建和谐健康环境,特制定实验室公约。
勤于思考、刻苦钻研、相互尊重、团结协作、关爱集体、乐于奉献。
保持工作环境的安静,不喧哗、不聊天、不做发出噪音的活动,讨论问题到会议室或者自由讨论区,开会时将手机设置为振动状态。
养成节约的良好习惯,倡导“爱室如家”,例如:自然光线明亮时注意关灯(房间和走道);随时留意水龙头、各种开关等设施是否完好,并在发现问题时立即报告;不用纯净、矿泉水洗杯子;涮洗物品用自来水,并注意节约用水;离开实验室2小时以上者关闭个人用主机(运行程序例外)和显示器。
爱护公物及个人用品,损坏或者丢失公共物品要主动赔偿,并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
维护实验室的公共卫生,讲究个人卫生,保持桌面整洁、干净,不随地丢垃圾,不泼洒水到地面、不弄脏墙面。
注意实验室安全和个人安全,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在能力范围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积极参加实验室公益活动并力求出色完成任务。
不泄漏实验室科研成果与资料。
禁止在实验室玩游戏、看电影、浏览与专业无关的网站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不允许擅自在外兼职(实验室假期除外)。
不允许引入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到实验室逗留。
不使用实验室设备打印、复印与科研项目无关的资料;尽量双面使用打印纸;非正式文件尽量使用废纸。
禁止在实验室吸烟;吃饭、吃零食只能在指定的自由讨论区。
未经允许不得在实验室熬夜。
禁止长时间用公共电话聊天。
不得擅自拆装实验室设备(若因设备管理或工作需要,必须经相关老师和设备管理者同意)。
遵守实验室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本条约由实验室教师办公会议负责解释。
本条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公约适用于实验室所有人员。对于违反者,实验室将酌情给予处分,并记录在相关评语和档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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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发挥公用设备安全与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硬件设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爱护实验室设备,不得私自拆卸、移动设备或私借实验室物品;若因工作需要,必须提交申请报告并经实验室设备管理人员批准。
严禁在实验室抽烟、乱扔杂物、大声喧哗。
实验室内的服务器,打印机等公共硬件设施必须由指定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严禁随意开关电源与设备。
实验室设备管理人员负责网络配置、密码设置等安全事务,妥善保管计算机及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使用手册等随机文件,安全存放、保管备份数据。机房资料外借必须经实验室总负责人批准并履行手续,作废资料严禁外泄。
实验室设备管理人员对实验室的隐患及设备故障要及时报告,并与有关教师和部门及时联系进行处理,非常情况下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保护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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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用机及配件使用管理办法
由于计算机为局部可拆卸的资产,且配件多,需要经常维护,为保证机器的使用正常化、管理有序化,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的个人用机及配件主要包括:计算机的显示器和主机(主机箱内所有配件),还包括可移动、可共同使用的配件(例如,移动式U盘、移动式硬盘等)。
实验室人员由实验室统一分配个人用机,主要由显示器、主机两大部分组成。除特殊原因之外,显示器与主机的固定资产编号应相同。
实验室统一建立个人用机档案,每台机器对应一张登记卡。
使用人员领用个人用机时,由设备管理员和领用者共同对照档案逐一检查:显示器与主机的固定资产编号是否一致、主机箱内配置是否齐全、型号是否正确、使用是否正常等,确信无误之后由设备管理员与领用者共同在个人用机登记卡上签字。
维修个人用机之前必须填写《计算机维修记录表》,设备管理员负责维修并更新该机的登记卡和固定资产相应卡片。
研究生毕业、教师调动、其他人员离职等原因离开实验室者,必须退还个人用机;设备管理员必须对照登记卡逐项检查退还的个人用机是否完备,若完备则签字验收,否则,退还者照价赔偿之后再签字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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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工作报告、QA报告和科研组研发报告的规定
为了加强实验室科研项目管理,便于实验室及时了解科研项目进展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各组成员于每周末向组长提交个人工作报告和个人QA报告。
各组组长负责在每月的各个周末收集,汇总形成本组工作月报和QA报告(电子版),同时整理本组的当月科研工作文档,提交本组负责老师审核。
各组负责老师最迟于次月10日将汇总的工作月报、QA报告和本组研发月报(电子版)提交给实验室资料管理员。实验室资料管理员负责汇总、整理文档存入档案,并打印装订QA报告。
工作月报、QA报告由各小组自觉提交,对于迟交者该月考核为不合格。
实验室通过工作月报、QA报告和研发月报考核各小组和组员的工作业绩,对于审核不合格的学生该月考核为不合格。
科研组研发月报由各组负责老师自觉提交,并做为实验室人员年终发放科研津贴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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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考勤管理办法
为了实验室人员出勤、休假有章可循,根据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适用于实验室所有人员。
实行坐班制度,实验室所有硕士研究生,实习生除正常的课程外原则上要求到实验室进行学习和研究工作。
坐班的时间实行每周六天制(节假日除外),休息日可以自行选择,原则上选择周日。
每天坐班的时间总计为8小时,正常时间为上午9点到晚上10点,自行选择工作时间。
实验室学生向实验室负责教师请假/续假。因公出差须填写公差申请表,经负责教师批准后提交实验室总负责人。因私请假一天以内者,通过E-mail或电话向实验室负责教师请假,并在《请假/续假记录本》上登记;一天以上者,须填写私假申请表,获准后提交到实验室总负责人处批准。
未经批准缺席一天者扣除五天当月科研补贴。一年内累计缺席超过22天者视为自动游离科研组,在实验室网站批评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对于请假理由不真实、公务外出理由不真实等情况,一经发现,扣除当月科研补贴,在实验室网站批评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工作时间禁止玩游戏、看电影、浏览与专业无关的网站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违反者扣除当月科研补贴,一年内累计违反3次者在实验室网站批评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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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
1.为了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保证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表彰先进,严惩事故。
3.实验室设备管理员负责实验室的日常安全,包括:每天检查锁门情况;定期、不定期(在天气环境发生变化时)认真进行一查(查仪器设备)、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关门、窗、水、电);发现安全事故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事实真相。
4.实验室设备管理员每月检查电线和网络线,防止因外皮破损等诱发的事故。
5.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材料、工具等物品要摆放整齐,布局合理,及时清理废旧物品,不堆放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物品,保证安全通道畅通。严禁在实验室抽烟、扔烟头。
6.不得擅自改装、拆修电器设施;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电源开关箱内不得堆放物品,以免触电或燃烧;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体将电线与人体分离并实施抢救。
7.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由实验室设备管理人员管理和使用, 要注意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停电保护,防止因电压波动或突然停电造成仪器设备损坏。
8.对于个人领用或借用并由个人使用保管的设备(例如PC机、笔记本电脑等),借用或领用者是该仪器设备的责任人,要妥善保管,并防火、防潮、防热、防尘、防震、防磁,避免损坏或丢失。
9.离开实验室两小时以上,关闭个人用PC机(运行程序例外)和显示器。
10.对于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的个人要实行索赔。
11.若发现实验室失窃,应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校保卫部门进行处理。
12.非实验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实验室,不得长时间在实验室逗留。
13.对于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索赔,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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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站建设与维护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实验室对外宣传,促进实验室网站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实验室网站建设与维护管理员(简称“网站管理员”)责任:必需平均每天至少更新维护1次实验室网站;保证实验室网站服务器能正常访问,每月掉线、出错次数不超过2次,每次持续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实验室各科研组必须每周至少向实验室提供1条新闻(包括研究进展、科研体会等有意义图片和文字说明等内容)或每周至少更新本组网页1次,即每月提供新闻或更新网页不少于4次。
为了保证新闻的质量,各科研组提供的新闻必需经过该组负责老师审核,由组长向网站管理员提交。对于各组提交的新闻,网站管理员默认为已经过负责老师审核。
在实验室网站只能以研发小组为单位开设论坛,开设程序如下:由研发小组负责老师向实验室主任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由小组负责老师组织开设论坛、跟踪论坛言论,并承担因管理不善引起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本办法由实验室教师办公会议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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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助高档论文作者参加学术会议的规定
1.实验室鼓励师生撰写高档论文并鼓励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促进学术交流,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实验室资助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的论文。
3.受资助论文必须由实验室教师、博士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国内外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以会议邀请书为准)。
4.受资助论文必须经过实验室总负责人同意。
5.每篇受资助论文资助1名作者参加学术会议。
6.受资助参加学术会议者必须在会议之前在实验室进行论文预宣读,且在会议之后提交学术交流的书面报告,包括学术研究的新思想、所见所闻、相关照片等内容。
7.受资助参加学术会议者必须提交会议论文集、会议注册发票。
8.本规定由实验室教师办公会议负责解释。
9.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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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报销暂行规定
1.实验室所有人员出差需要经实验室总负责人同意。未经实验室总负责人同意出差的人员自行解决差旅费用。
2.研究生(包括博士研究生)出差交通费按火车硬卧票报销。特殊情况(如到国外出差等)经实验室总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实报实销。
3.住宿费报销凭住宿发票,在规定标准范围内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原则上研究生(包括博士研究生)住宿不得超过3星级(包括3星级)。
4.出差期间的汽车票,餐饮费等与实验室工作相关的费用在经实验室总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予与报销。
5.趁出差之便办理私事,其相关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6.差旅费报销周期暂定为30天,所有人员在出差回校之后30天之内报销差旅费。特殊情况经实验室总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延长。
7.所有差旅费的报销票据先由实验室财务人员审核,在由实验室财务人员提交给实验室总负责人批准,经总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报销。
8.本通知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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