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学术论文投稿、发表的暂行规定

  1. 为了加强学术论文投稿、署名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特制定本规定。
  2. 所有论文必须基于自己的研究工作,严禁剽窃他人研究成果和思想。
  3. 论文署名应实事求是地反映作者的实际贡献,作者、所有合作者必须真正参加或实际指导论文的撰写。
  4. 实验室在外人员发表学术论文应将兰州大学作为署名单位之一。在外人员指由学校、省或国家有关部门委派出国(或出境,例如:香港、澳门、台湾)攻读学位、访问、进修等人员。
  5. 每篇论文都要注明资助项目编号,且保持论文内容与资助项目相一致,如果论文受横向项目资助,应加上至少一个相关的纵向资助项目编号。
  6. 如果论文注明受基金项目或人才项目资助,则论文的版面费和会议费由该项目的负责人从该项目经费中支付。
  7. 实验室人员发表论文的单位署名为本实验室,其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对于学生毕业前投稿、毕业后录用的论文,可同实验室协商将学生工作单位作为第二署名单位,实验室承担论文版面费的50%。
  8. 实验室人员发表的每一篇论文,按均下述要求标注单位属名,否则,不报销该论文的版面费、会议费、注册费等相关费用。单位属名标注形式如下:
  9. 11.论文投稿之前必须经过认真审查(包括论文内容、格式、署名等),严格把关,严禁 “一稿多投”。投稿程序如下:
    • 中文论文标注

                甘肃省可穿戴装备重点实验室,兰州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730000, 兰州

    • 英文论文标注

                Gansu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Wearable Computing,

                School of Information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Lanzhou University, 730000, China

  10. 论文由实验室负责教师负责投稿。首先以可编辑文档(word, latex等源文件)向实验室负责教师提交审核稿;实验室负责教师逐一转发给合作者,每位合作者必须对论文从头到尾进行详细修改;论文作者综合合作者意见再次修改,最后由实验室负责教师定稿并投递。
  11. 受基金项目或人才项目资助的论文由项目负责老师负责投稿,投稿程序与上述1相同。
  12.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论文,实验室不承担任何责任、不报销版面费、不支付其他相关费用,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撤稿、通报批评等处分。
  13. 本规定由实验室教师办公会议负责解释。
  14.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