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助高档论文作者参加学术会议的规定
关于资助高档论文作者参加学术会议的规定 1.实验室鼓励师生撰写高档论文并鼓励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促进学术交流,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实验室资助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的论文。 3.受资助论文必须由实验室教师、博士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国内外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以会议邀请书为准)。 4.受资助论文必须经过实验室总负责人同意。 5.每篇受资助论文资助1名作者参加学术会议。 6.受资助参加学术会议者必须在会议之前在实验室进行论文预宣读,且在会议之后提交学术交流的书面报告,包括学术研究的新思想、所见所闻、相关照片等内容。 7.受资助参加学术会议者必须提交会议论文集、会议注册发票。 8.本规定由实验室教师办公会议负责解释。 9.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